10月4日,乌鲁木齐市供热行办公布了2017-2018年度采暖期供热单位客服电话及供热区域和2017-2018年度采暖期供热服务监督电话。
在供暖期间,市民如碰到供暖问题,可拨打辖区供热企业电话。
采暖期内,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20℃,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、漏水等情况,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。
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供热企业推诿、不及时处理等问题,居民可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反映。采暖期内,各供热单位决不能擅自停暖、限暖等,如有违反,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。